题目
A.甲的出资至少要有20万为货币
B.甲乙丙三人首次出资额至少为30万,其中货币出资不得少于20万
C.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丙出资的固定资产价值只有10万,则丙应当补足差额,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若甲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丙,无需取得乙的同意
E.若甲准备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丁,乙丙都愿意购买甲的股权,同等条件下,乙丙应当按照1:5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1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第2题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第3题
A.由丙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第4题
第5题
(三)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小商品批发业务,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公司章程约定:甲以一辆汽车出资,作价2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30万元;丙以50万元现金出资,其中首期出资为20万元,其余30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后5年内缴足。公司章程还约定: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20%、30%和50%的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并设立监事会,监事每届任期二年。公司成立后,发现甲用来出资的汽车实际价值仅为5万元。在经营的过程中,因三人产生矛盾,丙打算将其持有的公司50%的股权予以转让。
请回答以下问题:
肘于甲因出资不实而产生的15万元差额,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甲应当补足该15万元差额,乙、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应当将其持有的20%的公司股份降低到5%,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C.甲应当补足该15万元差额,乙、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丙对该15万元差额,应当按照2:3:5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第6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81~84 题: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丙、丁三人均为自然人。他们协商形成的意向书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l000万元,其中甲以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以工业产权作价400万元和现金400万元出资,乙、丙、丁三人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甲承诺,其对新设立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乙、丙、丁三人在按时出资的条件下,享受公司利润分红。注册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认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筹办存在若干不合法之处,拟不予代理。
第 81 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包括()。
A.协商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合同设立
第7题
第97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包括()。
A.协商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合同设立
第8题
A.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B.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应当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甲选任
C.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任期为2年,连选可以连任
D.董事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履行董事职务
第9题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文具用品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人草拟的公司章程规定:
(1)出资方式:甲,现金5万元;乙,劳务折价2万元;丙,机器设备3万元。
(2)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分两次出资,首次出资为现金5万元,由甲在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3日内缴清,第二次出资由乙、丙在首次出资后1年内缴清。
(3)组织机构:公司不设股东会,三人组成董事会行使股东会权力,乙和职工M任公司监事。
(4)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三人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5)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东不得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确需转让的,由公司购买,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期限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法?为什么?
(4)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股权转让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10题
(三)
某市甲、乙、丙三人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个玩具制造公司。三人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兆复实业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甲出资140万元,乙出资6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其中以一项非专到技术出资折价72万元,不属于高新技术成果);甲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量后均予以纠正。l996年1l月11 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兆复××××公司”(以下简称“兆复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1月26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
2000年6月,兆复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将公司资金l0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李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000年11月,兆复公司因内部矛盾引发严重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根据上述事实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出资方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2. 甲认为,按照公司法规定,兆复公司成立应当公告,甲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 兆复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4. 兆复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 兆复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解散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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