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孙某不承担责任
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1题
孙某不承担责任
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2题
A.孙某不承担责任
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孙某承担书卜充责任丝渺少
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3题
A.A.赵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B.赵某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C.如果赵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D.如果赵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钱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第4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发起设立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初步拟订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赵某、钱某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孙某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李某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只缴纳30%,其他部分在5年内缴足。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赵某任执行董事;钱某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钱某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北方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11年6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2010年一季度发生下列事项:(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钱某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③增选周某为公司董事,1年前周某曾因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2)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8000万元,公司决定2010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北方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三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北方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5题
A.朱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朱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朱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朱某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6题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7题
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第8题
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赵某以2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9题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z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3)委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 21 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7年4月 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2007年4月 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 11 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召集并主持首次股东会。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如果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刑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第10题
A.该公司董事李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B.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C.债权人无权主张赵、钱、孙承担任何责任
D.债权人有权主张赵、钱、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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