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问题:
1.什么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第1题
问题:(1)什么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第2题
A.关某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B.关某不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C.如果关某起诉张某,刘某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如果关某起诉刘某,张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3题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张某与丈夫蔡某侨居马来西亚,解放初期,张某携子女回中国厦门定居。丈夫蔡某仍然居住在马来西亚,并取得马来西亚国籍。1978年,张某用丈夫蔡某寄回的侨汇购买了厦门市住房一座,房主登记为张某。此后,其子女又先后出国或去香港定居。1997年,张某申请去香港定居获准。因在厦门已无亲人,欲在出境前将此房卖掉。经人介绍,张某在未取得其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于1999年4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该房以人民币85000元卖给原告。签约后,张某收取了大部分房款,并将部分房屋交给原告居住。同年10月,双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张某未能提供其夫同意出卖的证明,房管部门未给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张某因身体原因,未去香港定居;同时,其夫蔡某得知其卖房之事,从国外来信指责,并通过律师找到房管部门,要求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张某向原告表示要求取消买卖房屋契约,各自返还已收取的房款和占住的房屋。因原告坚持买卖有效,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原告于2000年11月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
第4题
A.何某诉刘某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B.村民刘某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
C.张某养的狗将王某咬伤,王某诉张某侵权赔偿
D.李某诉梁某返还借款
第5题
A.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B.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C.王某射击前应先警告
D.击伤刘某是违法行为
第6题
A.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B.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C.王某射击前应先警告
D.击伤刘某是违法行
第7题
问题:(1)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2)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3)起诉后,王某能否参加诉讼,其处于什么法律地位?
第8题
A.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B.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C.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D.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第9题
(1)解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3)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
第10题
[案情介绍]
1997年2月,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养老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张某。两人独立居住,但在王某的母亲家吃饭。同年5月1日,王某的母亲因多日未见两人前去吃饭,遂往两人住处探望,发现两人因煤气炉烧水时火被浇灭,造成煤气泄漏,中毒已身亡。5月3日,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以被保险人王某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两天后,张某的父母也以受益人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由于争执不下,两亲家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受益权是一项期待权,只有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才转为现实的财产权。本案中被保险人王某与受益人张某同时死亡,他们之间不发生相互继承的关系。故判决10万元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王某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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