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A.0.05
B.0.1
C.0.2
D.0.3
第5题
A.10%
B.20%
C.30%
D.40%
第7题
A.投资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以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
B.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预计收购总金额9亿元,以2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C.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5%的股份,投资者拟收购33%的股份,计划先通过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30%的股份然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3%的股份
D.投资者已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现向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的另一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
E.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
第8题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Ⅳ、Ⅴ
D.Ⅰ、Ⅱ、Ⅲ、Ⅴ
E.Ⅰ、Ⅱ、Ⅲ、Ⅳ
第9题
(1)收购人E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E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2)中国证监会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后1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E公司可以公告其收购要约文件。
(3)由于E公司在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甲公司的股票,因此本次要约收购价格拟定为5.86元,计算方法是: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甲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80%。
(4)由于E公司以现金进行支付,因此E公司应当在作出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收购总金额的15%的履约保证金存放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办理冻结手续。 (5)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为2003年4月1日-5月2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E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撤回其收购要约。
(6)在2003年5月10日前,即使未出现竞争要约,E公司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更改收购要约的条件。
(7)要约收购期满,E公司应当按照收购要约规定的条件购买甲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此外,E公司应当在收购要约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
(8)在E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后,甲公司董事会不得提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应当暂停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和甲公司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
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分别指出E公司拟定的要约收购计划有哪些不合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10题
A.20%
B.30%
C.40%
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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