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有利于加快补货速度,仅对沃尔玛公司有利。
B.是出于建立“高效消费者响应”系统的需要。
C.有助于及时补货,仅对消费者和沃尔玛公司有利。
D.表明沃尔玛将压力转嫁给供货商,以大欺小。
第2题
问:
1.A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是否违法?为什么?
2.B公司要求解决纠纷的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3.B公司请求有关机构解决纠纷是否符合时效的规定?
第3题
2003年8月7日,原告比利时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3000吨木耳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安特卫普,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青岛。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原告则向大阪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3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2003年10月30日。
2003年11月15日承运货物的V轮抵安特卫普港,原告比利时A公司收到的提单上,载明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该轮到港时间,原告初步确认V 轮倒签了提单,后查明该轮10月30日从安特卫普运回青岛,11月6日抵达装运港,11月7日装货完毕后启航。原告随后两次电告中国B公司,指出不能接受倒签的提单,要求其根据市场行情将货物每吨降价40美元,否则拒收货物,中国B公司对原告的要求迟迟不复,于2003年11月15日向议付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取得了货款。货物一直存放于港口仓库,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原告于2004年4月15日付款赎单并销售了货物。
2004年4月10日,原告诉至大阪法院请求判决被告V轮赔付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美元。被告辩称,认为原告对其没有权起诉,因“本案完全是买卖双方间的纠纷,与船东无关”。
试问:
1.什么是倒签提单其法律效果如何
2.原告对被告有无诉权中国B公司能否成为被告
第4题
问题:
第5题
A.2003年3月
B.2003年10月
C.2003年11月
D.2004年1月
第6题
A.2003年3月
B.2003年10月
C.2003年11月
D.2004年1月
第7题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第8题
沃尔玛的制胜之道全球最大零售连锁店沃尔玛(Wal-Mart)在2004年的感恩节,创下了历来单日最高销售额,高达14.3亿美元。仅一天的销售额,就相当于不少上市公司的资产总值,其战绩令人惊叹。但要知道,沃尔玛凭借的便是其优越的物流资讯管理,这才是它纵横零售业的致胜"必杀技"。比起其他百年老店,沃尔玛只能算是零售业的"小弟",其创办人沃尔顿(SamWal-ton)于六十年代才开店经营,并于八十年代中期之前,一直屈居另一家零售业巨头企业-Kmart之后。沃尔顿也曾担心过,沃尔玛很难与Kmart争一日之长短。不过,经过长时间考验,两家公司的胜负已互易。沃尔玛是首个要求供应商利用网络连线、互相交换销售数据的零售商,使供应商掌握即时的销售数据,直接把货品送去指定店铺,不仅省去沃尔玛在分销和存货的开支,也令公司腾出更多空间摆放产品。同时,沃尔玛的销售系统还有助于公司分析市场的消费习惯,例如消费者买旅行箱时,往往会兼买其他旅行用品,于是,沃尔玛遂将闹钟摆放在旅行箱附近,以提示方式,刺激消费者的购物意欲。自九十年代开始,沃尔玛还把其物流优势伸展至其他零售领域,包括批发销售以及食品杂货店等。在先进的物流资讯管理下,沃尔玛迅速扩张,其成本也不断下降。以食品杂货店为例,业界平均需要24%毛利率才能获利,沃尔玛却只需16%毛利率便有利可图,这就使其有大量本钱可低价促销,市场份额也就自然不断扩大。今天,沃尔玛已经成为全球零售市场的王者,市值排名全球第3,仅次于微软及通用电气,相反Kmart却沦落到了申请破产保护的地步。请回答下列问题:(1)沃尔玛的经营优势何在?(2)沃尔玛如何将物流服务应用于市场营销?(3)沃尔玛应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优势?
第9题
A.授权公告日
B.申请日
C.初审合格日
D.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日
第10题
A.1000000
B.1120000
C.1090000
D.1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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